平教法〔2010〕67号
平 阳 县 教 育 局
关于开展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检查的紧急通知
各学区,乡镇中小学、幼儿园,县直属各学校: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立即开展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检查的通知》精神(浙教电传〔2010〕69号)和省市县有关上海世博会“环沪护城河”安保工作的系列部署,现决定对全县中小学、幼儿园立即开展安全工作大检查活动,积极有效的预防和减少校园安全事故的发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即时起至5月底。其中学校自查时间从即日起至5月6日,学区全面检查时间为5月4日至5日,教育局将在5月6日至7日组织检查组进行督查,5月中下旬迎接省市安全督查。
二、检查内容
(一)校园安全责任的分解和落实情况;
(二)学校各项安全管理工作制度的执行和落实情况;
(三)学校安全应急预案的制订、完善及演练情况;
(四)校舍、消防、卫生等校园安全隐患的日常排查和整改落实情况;
(五)学生接送车(重点是小学、幼儿园专用接送车)的安全管理情况;
(六)校园及其周边治安环境综合治理情况;
(七)校园重点部位的安全保卫情况;
(八)幼儿园、民工子弟学校的安全状况。
(九)学校保安人员的落实情况及门口管理登记情况。
(十)学校及校门口监控的安装情况及各项安保设施设备的完好情况。
三、检查要求
(一)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迅速行动,紧密联系本地本校实际,制定检查方案,落实检查责任,认真组织实施,全面有效地组织开展学校安全工作检查。
(二)各学区要在学校自查的基础上,精心组织人员全面进行检查。对检查出来的校园安全隐患要集中研究,尽快排除。对暂时不能整改的隐患和问题,要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限期整改,跟踪落实。
(三)各地各校要认真分析、及时研判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并不断总结经验,及时整改,确保全县师生和学校财产安全。学区与直属校要将此次检查情况以书面形式于5月6日前报县教育局法规与体艺科,同时上交《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检查情况统计表》,不得延误。(联系电话、传真:63724064,邮箱:631864yys@sina.com)。
二〇一〇年四月二十九日
主题词:检查 学校安全 通知
抄送:市教育局,县府办,县综治办,县安监局,县公安局,县交通局,县维稳办,县消防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