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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平阳县第三届“教育开放周”活动的通知

作者:郑嘉信 来源:转发 发布时间:2010年04月28日
 
平教办〔201038
 
 


 

平阳县教育局办公室
关于开展平阳县第三届“教育开放周”活动的通知
 
各学区、乡镇中小学,县直属各学校:
为充分展示我县中小学的办学成果,进一步营造学校、社会、家庭良性互动的和谐氛围,经研究,决定开展平阳县第三届“教育开放周”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转作风、优环境、树形象。
二、活动对象:全县所有中小学。
三、活动时间:20105月4日-9日(第11周)。
四、活动内容
本届教育开放周活动,在原有全面开放的基础上转向“特色开放”。要求各校在活动中做到“一个主题” 、“四个面向”。“一个主题” 即“转作风、优环境、树形象”;“四个面向”即面向学生、面向家长、面向社会、面向其他学校。主要可围绕以下“三个行动”开展:
1、“特色行动”。此次活动各校根据本校的特色工作进行开放活动。如学校管理特色的开放、学科特色的开放、艺术特色的开放、科技特色的开放、体育特色的开放、校本课程的开放等。通过特色开放活动,展示我县学校的特色品牌,增进学校与学校之间、学校与社区之间的交流与合作。
2、“问教行动”。学校可通过召开家长座谈会、设立征求意见箱和向公众发放调查问卷、征求意见表等形式,问计于民,广泛征求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对教育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对于比较集中的问题,及时梳理分析,向家长反馈解释,引导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共同为教育发展出谋划策。
3、“阳光行动”。贯彻“转作风、优环境”专项活动精神,以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为出发点,开展以家长接待周、招生政策进社区、家校“直通车”、重大决策和评先推优公示、校务公开、教育“阳光投诉月”等为主要载体的“阳光行动”,构建高效、务实、透明的长效机制,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增强教育工作透明度,提高群众对教育工作的满意度,树立“阳光教育”新形象。
五、活动要求
1、加强活动领导与方案设计。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加强对开放周活动的领导和管理。可邀请家长、社区居民、共建单位、离退休老教育工作者或知名人士组成领导小组,指导开放周活动。同时要精心设计有特色的、创新的开放方案,体现开放活动主题,体现学校特色。
2、加强校际之间的交流。除了面向本学校的教师、学生、家长及社会有关人士之外,各校可根据实际情况,利用教育集团、城乡教育共同体、联谊学校、结对学校等载体,进行有选择的校际之间的参观、交流、研讨,促进全县学校的共同进步。
3、加强活动宣传、安全等工作。学校要提前做好开放的宣传发动工作,包括拟订邀请社会、家长参与活动的通知,邀请有关领导、新闻媒体等,以确保参与的人数和开放的宣传面、影响面。要做好开放活动中的安全、协调工作,确保开放时的安全工作,并把开放工作与常规工作协调好。
4、加强活动的督查、指导。县教育局组织由各界代表参加的教育访问团,深入基层参观、座谈,帮助学校共同破解难题。推行“一线工作法”,局机关、学区工作人员要加强对学校的督导,至少参与一次联系校的“开放周”活动。县教育局“转作风、优环境”专项活动办公室督查组要积极开展明察暗访。
 
 
二○一○年四月二十七日
 
主题词:活动 教育开放周 通知
 抄送:县委办,县人大办,县府办,县政协办,县作风办,各乡镇政府,新闻媒体。
 平阳县教育局办公室              2010年4月27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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