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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英语听力口语考试注意事项

作者:郑嘉信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0年03月24日
 

 

温州市英语听力口语考试注意事项
1、考生在开考前30分钟,进入侯考室,接受点名,等候考试,迟到超过报到时间10分钟不得入场,并取消本年度英语听力口语考试资格。
2、考生在开考前25分钟,进入备考室,接受考前培训,并在《考生签到表》上签到。
3、考生在开考前5分钟进入考场,跟随考生管理员前往考场。进入考场时,不得携带通信工具进入侯考室,备考室,考场,并将随身物品放置在考场外物品摆放处并主动出示证件,接受监考人员的核验。找到对应的座位做好后,将准考证放在座位的左上角。
4、考生输入报名序号,计算机显示该报名序号所对应的考生姓名,性别,报名序号和照片,考生确认无误后,点击“确定”进入设备测试(请考生在点击“确定”前,务必要做好校对)。设备测试完成后,系统进入等待考试开始界面。设备测试好以后,考生无论如何也不要再动“麦克风”。
5、听力测试时,考生只需使用耳机收听题目,并用鼠标点击正确答案,口语测试时,考生只需对着麦克风答题,考试设备会自动对考生的口语回答进行录音。
6、考试过程中考生可以注意主界面右下方的倒计时显示,以便合理安排答题时间,控制好答题节奏。
7、考试过程中如发生意外情况,考生一律举手报告监考员解决,不得自作主张操作机器程序。
8、考试中不得做与考试有关的操作,以免损坏考试设备。故意破坏考试设备者将被取消考试资格,并对设备予以赔偿。
9、考生在考试期间一定要按照考试指令进行考试,不得做多余的动作,如乱按鼠标,乱敲键盘等,确保考试机的正常运行。
10、考生在考试过程中不得提前离场,不准在考场内喧哗;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答题内容。
11、考试结束时,考试机将自动上传答卷,考生须等待数据上传完毕。等出现“考试完毕,考生请退场”的提示信息,方可按照监考员指令离开考场。离场时不得关闭考试机。
12、考试结束后,不得将考场内的一切用品带出考场;不得在校内和考场附近逗留、谈话、议论;不得与侯考室、备考室的考生接触作任何其他方式的联系。
                               2010-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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