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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阳县教育局关于开展平阳县第四批名校长名教师和第三批名班主任评选活动的通知

作者:校办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0年03月12日
 

 

平教政〔2010 
 
 
平 阳 县 教 育 局
关于开展平阳县第四批名校长名教师和
第三批名班主任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学区,各乡(镇)中小学(幼儿园),县直属各学校(单位),各民办学校:
为全面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优先发展教育 创建平阳教育特色与品牌行动计划(2008-2010)》(平委发[2008]81号),进一步推进我县骨干教师队伍建设,根据《平阳县骨干教师培养行动计划》和《平阳县名教师名校长计划》(平教[1999]89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平阳县第四批名教师名校长和第三批名班主任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全县范围内普通中学、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在职在岗校长(园长)、教师和班主任,教师教育培训机构、教育教学研究机构的师训员、教科研员。其中民办学校聘任的外地校长(园长)、教师和班主任已在我县工作三年及以上者。
二、评选名额(暂定)
第四批名校长(园长)5名,名教师30名,第三批名班主任20名。
三、评选条件
(一)名校长应是教育思想领先、教学业务精通、管理能力高超、办学实绩突出的优秀校长,是教师的表率、管理的专家。基本条件:
1.依法治校,具有较高的理论水平和政策水平,具有先进的教育教学思想和办学理念,对教育改革及学校发展有开拓性的思考和独创性的决策;
2.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作风正派,秉公办事,以身作则,严于律己,诚实守信,清正廉洁,富有人格魅力,品德堪为师生表率,获得过县级及以上全面先进荣誉称号,近五年来学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个人社会声望高;
3.具有现代教育管理水平和指导教育教学、科研的能力。把握当前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的现状和发展趋势,着力推进素质教育。能组织指导本校教师开展课题研究和教研活动,近五年内至少有两篇论文(课题、案例等)获县级二等奖(市三等奖)或市级以上正式刊物发表(其中至少一篇为教育管理类论文)。
4.带出一支团结向上、作风民主、工作踏实、开拓进取的学校领导班子;培养出一批有超前意识、有创新精神、起示范作用的骨干教师队伍。所在学校教育教学成果显著,在全县同类学校中起示范作用,得到社会认可。在任职中学校规范化管理检查和管理绩效督导评估合格及以上,学校曾获县级及以上奖励或荣誉称号。
5任正职校长(园长)3年及以上,具有相应种类校长任职资格。中学校长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中学一级教师职务;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具备专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小学高级教师及以上职务。
(二)名教师应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业绩卓著、社会公认的优秀教师,是学科教学的专家、教学研究的能手。基本条件:
1.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依法执教,教书育人,有较强的实施素质教育的能力。能一贯模范地履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品德言行堪为师生表率,曾获得县级及以上全面先进荣誉称号,近五年来学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
2教育教学能力强,教育教学效果显著,在本县教育界具有一定的知名度,曾获市学科骨干教师或县级教坛新秀(中坚、宿将)荣誉称号及以上奖励。
3教育教学科研能力较强,能掌握本学科发展趋势和动态,在教育教学改革和研究方面取得一定成效,近五年内出版过专著或至少有两篇学科论文(课题、案例等)获得县级二等奖(市三等奖)或在市级及以上正式刊物发表。
4中学教师的应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中学高级教师职务;小学(幼儿园)教师的应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小学高级教师及以上职务;必须在教育教学第一线,并具有相应种类教师资格。
5.师训员、教科研员必须有在教育教学第一线任教10年以上的工作经历,能经常深入教学第一线指导教育教学工作,总结推广教改经验,并在本学科的教学培训研究与指导教师成长方面具有独到之处,对提高本地区学科的教学质量和教师教育工作成绩显著,在全县具有较大影响。
(三)名班主任应是管理科学、作风民主、学生拥戴、注重身教的优秀班主任,是育人的模范、学生的良师益友。基本条件:
1忠诚人民教育事业,一贯模范履行教师职业道德,曾获得县级及以上全面先进荣誉称号,近五年来学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
2热爱班主任岗位,出色完成本职工作,模范遵守《平阳县中小学班主任工作基本规范》,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并取得良好效果,得到学校、学生、家长及社会一致肯定。
3面向全体学生,承认学生的个性差异,注重学生的个性发展,关爱每一位学生,关心学生的健康成长。在帮助学生进步,特别在转化后进生方面有一定的成功经验。在班级科学民主管理等方面有自己的风格和特色,所带班级班风正,学风浓。
4班主任工作经验丰富,育人理念先进,理论水平高,有较强的德育科研能力。近五年内出版过专著或有一篇德育论文(课题、案例等)在县级及以上交流、获奖或发表。
5具有中级及以上教师职务,从事班主任工作5年及以上且本学年度担任班主任。对曾获得县级及以上优秀班主任或所带班级获得县级及以上先进班集体荣誉称号、长期从事班主任工作以及长期在农村、山区、海岛学校工作的班主任给予优先推荐。
四、评选办法
(一)推荐提名。推荐工作以学区、县直属学校为单位组织进行,各学校、学区要对照评选条件,在个人申报、他人推荐或组织推荐的基础上,对推荐对象进行全面考察、综合衡量,集体研究确定推荐人选。对已列入县级名教师名校长培养对象、近三年来年度考核优职和支教工作成绩突出对象在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推荐。
(二)述职测评。学区、县直属学校要组织被推荐对象在校内进行述职测评,名校长推荐人选从领导素质、办学思想、团队建设、办学特色、办学成效等方面测评;名教师推荐人选从师德表现、工作态度、教学能力、科研能力、教育教学绩效等方面测评;名班主任推荐人选从职业道德、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工作艺术、工作绩效等方面测评。
(三)组织考核。县教育局对推荐对象进行资格复查,并组织专家对符合条件对象进行综合业绩评估和业务能力考核。名校长业务能力采取述职答辩考核,名教师采取课堂教学水平考核,名班主任采取主题班会说课考核。
(四)评审初定。进行一定范围的同行公认度测评或组织考察,其结果提交县名师名校长名班主任评选专家委员会评审。
(五)发文公布。评委会通过的名校长名教师名班主任经局长办公会议审定,并在平阳教育网上公示。如公示无异议,给予发文表彰。
五、时间安排
各学区、县直属学校于3月22日前,完成提名推荐工作和材料报送工作(材料清单见附件各类证件复印件必须经学区、县直属学校审核盖章)。名校长名教师材料统一报送县教育局政工科,联系人:周良川,联系电话:63721927,电子邮箱:zlc95@pyedu.cc;名班主任材料报送县教育局普教科,联系人:曾海雪,联系电话:63715760,电子邮箱zhx@pyedu.cc具体考核考察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六、工作要求
本次评选工作任务重、要求高,各学区、县直属学校要成立以学区主任、县直属学校校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切实加强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按“四公开”(评选对象、评选条件、评选办法、评选结果)的要求,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做好本次名校长名教师(班主任)的评选推荐工作。
 
附件
 
 
〇一〇年三月十二日
 
主题词:评选 名校长 名教师 名班主任 通知
 抄送:市教育局办公室,市教育局政治处,县委办,县人大办,县府办,县政协办,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人事局,县财政局。
 平阳县教育局办公室              2010年3月12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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